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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解除同居关系,是否需要双方一同前往?

时间:2025-02-04|栏目:宁国律师|
解除同居关系是否需要到法院办理,需要看具体情形:第一,对于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纠纷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,但当事人请求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;第二,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,但是也没有履行复婚登记手续,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一方起诉“离婚”的,一般应当作为同居关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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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》规定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,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。必要时可报警并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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